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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交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0-04-08 11:21:13 分类:法规制度 点击数:3010

川交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充分调动党员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公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清单管理,落实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形成建立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含义  

窗体底端

党委书记是履行履行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纪委书记履行监督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二、责任清单

(一)注重思想教育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及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自觉执行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做到每年至少讲授党课2次,丰富党员政治生活。

(二)督导党建工作

1.每年至少深入基层联系点3次,对党建工作进行调研指导,督促联系点开好民主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做好党建带群团建设工作。

2.每年至少听取1次联系点关于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开展对联系点班子成员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检查。

3.及时了解联系点维稳工作情况,督导联系点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敏感时期加强稳定工作摸排及相关问题的处理。

(三)强化日常管理

1.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生活,及时掌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联系、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职工群众。

2.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听取意见建议,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四)狠抓工作作风

狠抓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内的作风建设,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省铁投集团、路桥集团和公司关于作风建设的制度规定。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职工群众的监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一岗双责”抓党建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加强个人学习。切实加强党建知识学习,掌握党建工作、方针、政策、原则和程序,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以便更好指导党建工作。

(三)坚持开拓创新。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方式、工作载体、活动形式上要勇于探索,力求创新,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好,做好“自选动作”。

(四)实行考核评价。集团党委每年将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将履责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本年度履责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整改措施,提出下一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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